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1日,北京航空资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资暨相关买卖的方案》,附和公司运用自有资金6,000.00万元对核兴航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兴航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核兴航材新增注册资本498.201803万元,悉数由公司认缴,公司持股票份额为34.1655%。
2024年12月27日,在收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关于核兴航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航发资〔2024〕571号)后,公司与核兴航材及其股东中国航发北京航空资料研究院和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核兴航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发表的《北京航空资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资暨相关买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发表的《北京航空资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资暨相关买卖发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5年2月7日,核兴航材处理完成了本次增资触及的工商改变挂号手续,并取得了天津市东丽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挂号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能服务、技能开发、技能咨询、技能交流、技能转让、技能推广;新资料研制技能;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淬火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资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品种设备制造);金属制造的产品出售;有色金属合金出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资料出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出售;金属结构出售;金属基复合资料和陶瓷基复合资料出售;民用航空资料出售;非寓居房地产租借;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借。(除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开经营活动)